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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守护一方水土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5日A02

日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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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沛县法院大屯法庭在龙固镇建立全市第一家集“网格+警格+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审务工作站+24小时自助服务+巡回审判”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审务工作站,积极“开垦”基层社会善治试验田。

创新代表联络工作机制。邳州法院官湖法庭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工作室,积极开展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接待信访当事人工作。

为推动“枫桥经验”在徐州落地生根,徐州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打造人民法庭“五大提升工程” 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善治徐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切入点和发力点,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提高“软实力” 夯实履职保障

2018年底,贾某在褚某经营的猪场南边地块上垒土建设羊圈,致使褚某地块排水困难。双方多次协调未果,褚某到村委会反映情况,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导致双方矛盾积怨更深。

为化解纠纷,村委会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为由、褚某以排除妨碍纠纷为由相继诉至铜山法院郑集法庭。

在初步分析案情后,承办法官肖扬综合研判调解思路,构建了“走进田间、走进心间”的互动式调解方案。他同人民调解员汪河一起前往涉案土地,实地查看两地块现状,耐心倾听三方诉求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的原因,促成了案件圆满化解。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法官,肖扬坦言:“如何预防矛盾的产生和促进纠纷的实质化解,对我们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转变,随之变化的就是法官的压力。

基层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与成效如何,“枫桥经验”能否真正落地,考验的是法官的认识和选择。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仅需要从观念上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更要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提高法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和政策保障,提高创建“软实力”。

市中院法庭指导办出台《在民一条线及人民法庭执法办案中推行八种情形必进网格》,创新提出进网入格“八必进”工作法。随着纠纷排查、诉前化解、互动协作等机制的完善,“八必进”工作法的司法品牌框架已初步构建。

在新沂,各法庭选派党员干警担任村级“法治书记”,在辖区各镇村开展矛盾纠纷层级筛查、层级过滤、层级调处。

在贾汪,工业园法庭常态化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民营企业、高新技术制造企业等进行定期走访,促进民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在泉山,港务区法庭针对中欧班列开行、合规经营等问题,调研司法服务需求,面对面送上法治服务,以有效性为原则,精准服务、定向施策……

打好“群众牌”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冬日暖阳,和风煦煦。

沛县大屯人民法庭庭长李魁与庭内干警一起,叫上镇里的网格员,走进杨屯镇蒋海社区街头巷尾,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辖区群众闻讯赶来,干警们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将群众所关注的法律知识制作成宣传册发放到村民手中。

普法途中,遇到曾化解过的一起群体纠纷当事人。他们紧紧握住李魁的双手,感谢大屯法庭为村民维护了权益。原来,在一起因采煤塌陷地引发的涉680余户村民的纠纷中,大屯法庭通过联动乡镇网格员、乡镇政府,一同化解了这起纠纷。

“枫桥经验”的长期发展实践证明,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方式,法治社会建设的主阵地在基层。近年来,全市法院聚焦中心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以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示范为契机,不断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枫桥式工作法”持续助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前行。

丰县法院宋楼法庭创建“果木之乡 魅丽城南”法庭品牌,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铜山法院张集法庭以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党员和“天平卫士”服务队为两个服务主体,开展涉及“耕地红线”的案件、农民人身权益损害赔偿等涉“三农”纠纷案件,提供审判执行专项服务;睢宁法院魏集法庭利用古黄河生态富民廊道巡回审判法庭、古邳镇及湖畔槐园巡回审判点,选取群众身边共性案件进行审判,发挥巡回审判法治教育作用;全市人民法庭注重发挥乡贤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化解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