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检察常态化扫黑除恶战果丰硕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5日A02
日期:12-15
本报讯(通讯员 杨薇薇 季捷 记者 郎建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打、治、防”三位一体模式,着力深化完善7项机制,持续深化拓展专项斗争成果。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件30人,起诉29件136人。4家检察院、7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个人,2名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专门人才库,3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优秀案例,1份检察建议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优秀三书一函”二等奖。
提高政治站位,一体化专班推进。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需要,优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在第一检察部增配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确保队伍力量充足。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等制度要求,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连续三年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列入市检察院党组重点项目,作为对基层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做好提前介入,精准性打击犯罪。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主动对接侦查机关,在全市成立20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出台19个配套工作文件。明确提前介入“实质化、案件化、文书化、档案化”标准,对挂牌督办案件、涉黑、恶势力集团案件100%提前介入。在办理最高检、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某恶势力集团案件中,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强证据,有力保证了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推进建立警情强制检索制度,明确警情强制报告,力争“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
强化指导督导,高标准示范引领。坚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组建包括4名检察长在内的14名资深检察官办案指导组,加强对基层院办案工作的指导督导。突出加强纵向一体办案机制,对办案力量相对紧张的基层院,从全市抽调骨干力量予以支持,合力攻坚。坚持将案件剖析会作为指导督导的重要方式,深入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促进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以案释法宣传,多维度营造氛围。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大众的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检网融治”平台作用,组织两级院干警下沉社区网格,先后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针对性宣传30余次。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平台,通过讲法律、说案例、看视频等形式,提高师生运用法律武器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
推动诉源治理,高质效助力社会治理。聚焦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教育、金融等7个行业领域,推动建制堵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综合效果。针对建筑工程企业违规操作、出借或借用建筑资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整改;成立全省首家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出台“套路贷”等金融犯罪风险防范系列措施。针对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动漫城为掩护非法经营赌博机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