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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看一线]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4日A06

日期: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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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钟楼专项监督“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赵鹏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实施当日,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多家农贸市场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钟楼区检察院干警全程监督。通过专项检查,敦促经营者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要求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射阳精准办理涉企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王传龙)近年,射阳县检察院以办案为着力点,深化诉源治理,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办理的6起涉企案件获评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

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同时,重点对涉案企业的案发原因、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展开社会调查,进行整体调查评估,确保办案程序规范。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与公安、行政执法、审判机关对接,促进合规工作成果互认。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证据材料,为行政处罚工作做好反向衔接。审判阶段合规考察完成后,将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材料依法移送法院,作为从宽处罚的参考。

丹阳系好社区矫正“安全绳”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帆)“由衷感谢检察官来到社区、走近我们身边开展普法教育,我会谨记自己的身份及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不逾红线、好好生活。”近日,丹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的检察官结合“百千万”法治宣传行动,为社区矫正对象送去了一堂法治教育课,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致谢并表态。

当天,检察官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文,介绍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职能,并结合“身边人身边事”警醒社区矫正对象珍惜当下的改造环境。

溧水检校共建携手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耿欣怡)近日,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开展第30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检校共建活动,邀请30余名师生走进检察机关。

在“溧检君说法”宣讲团成员的带领下,师生们先后参观了溧水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省级示范办案中心以及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直观了解检察职能,体验“沉浸式”普法教育。

在共建座谈会上,溧水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中青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王娜娜签订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并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双方围绕党建共建、教学实践、理论宣讲、课题研究等探讨交流,表示将充分发挥“检校共建”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切实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凝聚法治合力,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