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旧址焕新颜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4日A01
日期:12-14
本报通讯员 郭筱琦 本报记者 郎建强
“这个原色水泥门头,锈红色大铁门,跟我们记忆里的消防队一模一样。”看到经过整修的历史建筑,自小生活在附近古村的王大爷不禁感慨。
今年10月,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周瑱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回头看”活动中查看老“消防队”建筑复原情况时,听到周边群众评说时很是欣慰:“目睹曾经的破败,就会惊叹它的新生!”
2021年9月,周瑱和同事们在走访中发现,位于滨湖区老街的消防队旧址部分地板破损、屋顶摇摇欲坠,因年久失修,随时有坍塌危险。
周瑱仔细观察建筑门口的历史建筑标志牌后,发现这座“老房子”已入选无锡市第二批次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属于历史文化遗产。“这座消防队旧址是上世纪50年代市政设施建设代表性建筑,见证了那个艰苦岁月的消防工作。但现在不仅外观失去了当年的风范,建筑结构也出现诸多问题,房屋本体,甚至对周边建筑都带来消防等各方面安全隐患。”鉴于建筑现状,周瑱认为应当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听取汇报后,检察长舒广权决定担任办案组组长,带队赴现场勘查,走访附近居民了解损毁原因、利用现状等情况,用无人机航拍收集证据。
进一步调查消防队旧址的历史资料后,检察官们发现,由于历史区划调整,该旧址当前地理位置与产权分属两个区的不同街道,维护管理职责存在争议,可能影响后续修缮。
为更好地拯救这座历史建筑,滨湖检察院根据搜集的相关历史建筑法律法规,就该建筑的维护修缮责任主体确定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时,就该案涉及市级职能部门这一情况汇报上级院,并经上级院指定管辖后,于2021年9月、10月先后向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分别发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使用人停止违法行为、指导属地街道及时履行维护修缮义务等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市、区、镇5家行政机关及文物、古建筑领域专家,就该历史建筑修缮方案、修复标准、资金保障等议题召开评审会。为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周瑱也应邀参会,并针对历史建筑修缮、监管保护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提出相关意见。最终,评审会按照“应保尽保”“修旧如旧”原则制定了修缮方案。地方政府按评审会确定的方案,并与检察机关建立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工程进度。经过一年的修缮,工程竣工并经过了专家的评估验收。
工程竣工了,群众是否认可?2022年12月,舒广权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该案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受损建筑物经过修缮,‘脏乱危’现象得到了有效改善。”听证会上,滨湖区人大代表马俊龙等多名听证员发表了听证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综合听证员的意见后,该院认为,行政机关已全面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职,消防队旧址存在的安全、灭失风险等已消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检察长舒广权宣布该案终结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