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只野生中华蟾蜍放归自然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3日A06
日期:12-13
本报讯(通讯员 袁青青)近日,东海县公安局联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获一起非法捕捉“癞蛤蟆”案件,解救了一批野生动物。经鉴定,该批动物系野生中华蟾蜍,属于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1月30日11时许,石榴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杨圩村一河边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河边捕鱼,询问得知,两名男子系附近村民武某及其儿子。民警检查发现,儿子的摩托车后座框内有一只野生蟾蜍,后在其家中找到更多的野生蟾蜍。父子俩交代,该31只蟾蜍是自家清理鱼塘时捉的,准备销售但未果。随后,石榴派出所民警将31只野生蟾蜍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天上午,该局工作人员将这批野生中华蟾蜍放生在石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