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到瓜田边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2日A06
日期:12-12
本报通讯员 华蓉
“贾法官,我同意调解。”“我也同意刚才的调解方案!”12月7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山阳人民法庭在西瓜田边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老王承包土地搞西瓜种植,被告老李在其相邻田里种植水稻。7月份的时候,老李使用大型无人机喷洒农药,在风的作用下农药喷洒到了老王的西瓜田里。靠近老李田地的西瓜受到了影响,结果较小,甚至未能结果。老王认为这是老李喷洒农药所致,因此将其诉至法院。
山阳法庭副庭长贾冉收到案件后,多次与原被告做调解工作。一开始原告坚决不肯调解,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15万元。被告认为原告损失没有这么多,只肯赔偿其中一部分。为此,贾冉数次去西瓜田里勘验现场。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矛盾,贾冉决定将庭开在两人的田中间。
“老李,你的田离老王的田就相差两米,你喷洒农药的这边,他田里的西瓜只有巴掌大小。”贾冉边说便将勘验的照片拿出来给老李看。
看着贾冉拿出的证据,老李说:“贾法官,我承认喷洒农药可能会对他的田造成影响,但是他靠近我这边的田地也没有这么大呀,哪能损失15万啊!”
“老王,老李说得有道理,你看你的田与老李相邻的地方是这里,根据你种植的情况来看,15万是有点多。”贾冉一边指着她所画的现场勘图,一边说道。
“贾法官,我的情况你也了解,家里比较困难,种田就是我唯一的收入来源了。”老王也无奈地说道。
“老王,我能理解你,但如果申请鉴定的话,一来费用比较高,二来时间也不短,不如你再考虑考虑?”
“老李,老王家里情况你也了解,本来人家就靠种西瓜为生,你还给人减产了……”
最终,在贾冉的不断努力下,老李和老王二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解,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近年来,淮安区法院通过开展巡回法庭,让宪法和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让矛盾化解在田间、街道甚至家里,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通过多元解纷,让纠纷解决在庭前、诉前,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着、感受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