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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位老人的“家”保住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2日A05

日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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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逯雅娟 谢小平

本报记者 翟敏

金秋时节,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区某处养老院的101位老人,也终于能够在这里继续他们平静安逸的生活。谁能想到,在此前一年的时间里,老人们还在为是否会搬家而忧心忡忡。

长租合同陷入僵局

2017年11月,某峰公司与某养老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某峰公司将一处5000平方米房屋,转租给某养老公司用于经营使用,租期为11年。本以为这次合作会很顺利,但某养老公司多次拖欠租金,这让某峰公司陷入了被动之中。

原来,某峰公司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并非房屋的产权人,该处房屋是某峰公司从某城公司处转租过来的,而某城公司又是从200多名业主手中租赁过来的。

“我们已经考虑到某养老公司的实际困难,给予对方一定的免租期。可某养老公司依旧拖延支付,而我们还要定期向某城公司支付租金,这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资金压力。”无奈之下,某峰公司只能将某养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不同意解除合同,第一,房租已经支付,我们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第二,我们不是故意拖延,确因公司资金周转,无法第一时间支付;第三……”某养老公司负责人在庭审中提出了数条答辩意见。

连锁反应一触即发

“从法律上来讲,可以直接判决,但是判决后,案结事未了,只怕会产生更大的矛盾。”江宁法院承办法官赵猛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案若处理不当将引发连锁反应。

摆在赵猛面前的一个难题是:一旦解除合同,5000平方米的房屋短期内恐怕难以找到合适的承租方,200多名业主的利益必将受损。

赵猛进行实地走访后,发现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某养老公司经营的是一家养老院。养老院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当初光是装修投入就有3000多万,所有的装修材料都是零甲醛,为了便于照顾老人,我们还把所有的房间门都做成了推拉式,装修成本提高了好几倍。”

负责人表示,如果解除合同,公司不仅要面临巨大的装修损失,还要退还住户押金,公司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千万别让我们搬家,我们已经住习惯了,换个地方又要适应很长时间,我们老了,经不起折腾了!”养老院中居住着101位老人,一旦解除合同,这些老人该何去何从?对于他们来说,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家”谈何容易?如果这些老人无法得到妥善的安置,势必会造成新的矛盾和纠纷。

面对诸多潜在风险,赵猛在专业会议上逐条分析汇报。

如何让老人们安安稳稳地生活,成了解决这个矛盾的最主要方向,要安稳,合同就要继续履行。

经过讨论确定好思路后,赵猛多次电话沟通,组织面谈,想通过调解化解这个纠纷。

但是双方都不妥协。“坚决不同他们和解。”某峰公司因某养老公司数次违约,不再信任某养老公司,坚决要求解除合同。而某养老公司则表示养老院中的老人都已经非常习惯熟悉这个“家”,不愿意搬,坚决不同意解除合同。

调解陷入了僵局,双方的目标值成为了无法相交的“平行线”。

(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