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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2日A05

日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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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徐传寓 葛菲 刘大庆

近年来,阜宁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引入制度、推出举措,坚持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形成从“联”突破,从“护”着手,从“专”立足,推动家事审判新模式,有效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不断培育家事审判新动能,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自2022年以来,阜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3135件,调撤率达75.9%,结案率达97.96%。

从“联”突破 扩宽诉源治理“广度”

针对家事纠纷多发易发的情况,阜宁法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推动家事审判与综合治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同频共振,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参与”的家事审判工作大格局,不断扩宽诉源治理“广度”。

今年5月,阜宁法院与县妇联构建和美家庭培育工程3.0版,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协同推进普法宣传、多元解纷、帮扶帮教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坚持数字赋能、风险共防、多元解纷。通过家庭矛盾纠纷登记制、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风险防控机制将家事纠纷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妥善审慎化解家事纠纷及风险隐患,形成“网格排解、村居自解、部门联解、法院调解”的线上线下四级联调解纷模式,实现多方联动、合力解纷。

从“护”着手 增进柔性司法“温度”

“谢谢法官,我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陈某乙对前来回访的承办法官说道。

原来,陈某乙与陈某甲系夫妻,婚后陈某甲经常对陈某乙和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并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威胁、恐吓陈某乙。

陈某乙先后两次报警求救,派出所的民警对陈某甲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其没有任何悔改,仍然对其妻子实施恐吓。关键时刻,阜宁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要求陈某甲停止其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县妇联、社区委员会、派出所等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回访。在回访的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回应当事人疑虑,为当事人提供情感疏导,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鼓励当事人勇敢面对,重新生活。最终,陈某甲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将遵守法院的禁令,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陈某乙终于回归正常生活。

(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