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6858号
南京万达物流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被告南京万达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巨邦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6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568号
趑立新:本院受理的原告梅金宝与被告赵立新、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赵立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梅金宝就(2023)苏0102民初7568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辫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123号
贾建中:本院受理的原告冯津付与被告贾建中、陈荣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11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600号
周光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沙开富与周光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818号
镇江边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胡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银宝与镇江边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胡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950号
任军吉:本院受理的原告郎伟与被告任军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968号
范文昕、无锡楠佳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继扬化妆品有限公司诉你、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783号
张正:本院受理原告李星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须知、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典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135号
盛燕:本院受理原告魏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0509号
周晶:本院受理的原告顾爱军与被告周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诉讼义务告知书、程序转换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在泰兴市人民法院黄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47号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闻青溪与被告王波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8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6462号
陈俊卿:本院受理原告马金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皖0523民初4092号
南京柒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涛: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4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和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763号
许亚明:本院受理原告程东运与被告许亚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276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速裁庭90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812民初11723号
汤亚祥:本院受理原告魏善成与海阳市聚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崔亚厦、汤亚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12民初11318号
盱眙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玮与被告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三人盱眙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0062号
张民:本院受理原告魏加亮(魏家亮)与被告张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5919号
丁南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858号
周佳斌:本院受理原告张思明与被告周佳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488号
镇江王磊建材有限公司、王旋旋、王磊:本院受理原告镇江聚德木业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48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丁卯人民法庭(镇江市丁卯溪云路158号丁卯街道综合服务大楼内)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886号
宜兴欣森泰木屋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宜兴市张渚镇军羽纺织厂与被告宜兴欣森泰木屋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488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副本、诉状副本、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渚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6424号
苏州恒建化纤有限公司、季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宏孚油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恒建化纤有限公司、季阳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江市人民法院斜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3)苏72执305号
当事人:南通芦泾海运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0时整公开拍卖靠泊于连云港赣榆港扣押点的“芦泾”轮,该船基本情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等详见淘宝网(Taobao.com)本院拍卖平台。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拍卖中受偿的权利。联系方式:025-85359678(王)、025-85359627(吴)、025-85359573(肖);本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南京海事法院
遗失启事
遗失声明:马永法遗失退役军人优待证,卡号6214724301000850774,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