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袍法官”法理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8日A06
日期:12-08
2018年底,我非常荣幸地成为了徐州鼓楼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我经常把陪审工作中的所学所感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把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典型案例讲给朋友和同事听,为他们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积极营造“法治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记得有一个儿子起诉父母的案件,令我印象深刻。这对父母在孩子年幼时离婚,双方当时约定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儿子。如今儿子已经成年并在外地读研,考虑到日后的实际需求,儿子想卖掉老家的房子,到读研的城市去买房。卖房需要父母同时到场签字,然而其父却始终拒不到场。儿子万般无奈下选择把父母告上法庭。
孩子的父亲一到法院很是激动,口口声声称:“哪有儿子告老子的?老子的面子都被儿子丢光了。老家的房子卖了后,我老了没地方住……”“您先不要激动,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家都有矛盾。有的矛盾自己可以协商,有的矛盾需要别人来调解,法院正是调解矛盾的地方。”承办法官用一句入情入理的话化解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排斥心理,然后耐心细致地做这位父亲的思想工作,打消了他的“面子”顾虑,用通俗易懂的道理开解父子间的心结。经过法官反复劝说,那位父亲最终同意调解,他的儿子也撤了诉。看着一场激烈的家庭纷争就此化解,我的内心感到无比欣慰和高兴。
在此后的一次次陪审工作中,我逐渐理解了“融法于理、融法于情”的道理,也将这个道理贯彻到人民陪审工作中。每一次陪审,都是一次成长,使我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每一次陪审,都是一份责任,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嘱托。我深知,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平凡但不平庸,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我用心感知、用理判断、用情参与,才能真正担负起法律赋予我的这份神圣职责。
(作者为徐州鼓楼法院人民陪审员王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