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4民初10878号
南京沃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仕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贵与被告南京沃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仕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10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172号
耿韶军:本院受理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被告耿韶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17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8号
宁波硕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雪东:本院审理的原告南京你好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冯广红、陈腾宇、魏嵇峰、吴彪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5118号
闫雪:本院受理原告罗亚威与被告闫雪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81民初9563号
魏长明、唐燕、苏州锦鹏星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苗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魏长明、吴南海、唐燕、李斌、吕鹏飞、第三人苏州锦鹏星聚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952号
江苏盛世康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西藏阳光庄园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藏藏缘青稞科技有限公司、达孜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1111民初4952号原告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420号
四川云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郭军、张敏、四川陆海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1111民初4420号原告江苏挂车帮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5348号
宜兴市欧特蒙生物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宜兴市昊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778号
杨爱成、赵江梅: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923民初3778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联系,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778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016号
仁玉青、肖开国:本院受理原告李燕与被告仁玉青、肖开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8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81民初5454号
李彪、徐州楚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慕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彪、徐州楚贝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5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台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417号
李沈亮: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1714号
上海昌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峰与被告杨进业、上海昌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1714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5402号
李利、江苏乾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王信伟、李南:本院受理原告郭岩诉被告南京小资科技有限公司、李利、江苏乾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王信伟、李南、江洪、第三人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和中路20号条三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119号
冯建邦: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与被告冯建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12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118号
马宗福: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与被告马宗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12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827号
张秋陵:本院受理原告姚琴与被告张秋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491号
镇江柏龙啤酒花园餐饮有限公司、陈玮生: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镇江柏龙啤酒花园餐饮有限公司、陈玮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9538号
张刚:本院受理原告王云峰与被告张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9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401号
许育森: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5401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管办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351号
江苏浙东智能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5578号
戴育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戴育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9680号
郦耀耇:本院受理原告郦俊瑞与被告郦耀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丹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