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再向前一步”实现纠纷源头化解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7日A05
日期:12-07
本报讯(通讯员 贾建国 沈家鸣)“感谢检察官!现在案件和解了,我也获得了补偿,这下心里舒服多了。”近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检察官促成一起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达成刑事、民事双和解后,当事人老王感激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今年初,卡车司机老王与建材公司负责人老赵达成3万元的运输口头协议,但两人对单次货物增加是否要另加运费产生了矛盾,老王坚持老赵曾经口头同意增加运费3000元,但老赵矢口否认。后来,老王在上门讨要运费时与老赵发生肢体冲突,并将老赵的妻子打成轻伤。8月,案件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官多次调解,双方就刑事和解达成协议。
但刑事和解刚刚达成,双方又在调解室吵了起来。“3.3万元我肯定会要回来,我天天开卡车去你公司堵门。”老王对3.3万元的运费仍很坚持。“我只给3万元。”老赵对此毫不退让。
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检察官为避免双方再因民事纠纷造成冲突,邀请曾有多年法院民庭工作经验的检察官分别上门对两人进行民事纠纷释法说理。经检察官讲解,老王明白了从法律角度自己的观点很难得到支持,而老赵也同意在原先商定的3万元的基础上,另外支付500元,两人的矛盾就此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我们坚持‘再向前一步’的工作理念,深入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努力在检察阶段多元化解矛盾、实质解决纠纷。”京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凌说。据了解,今年京口区检察院以“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活动为依托,促成多起刑事案件和解,并成功调解其中5起案件的源头民事纠纷,努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