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竞争力、活力、魅力,离不开高水平管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城市管理建设,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促进城市高水平管理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徐州市城市管理局以法治城管建设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靶向发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高效推进立法、执法、普法、守法互融互促,用实际行动高质量开展普法工作,以精细化管理有效服务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普法成效显著。
强机制,健全普法责任体系
建立“一把手”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将普法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组织学法10余次,加强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将普法内容纳入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评体系。印发《2023年度全市城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全市城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按要求组织落实。
坚持单位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全员学、执法人员常态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全面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考试,强化全系统尊法、学法、普法、用法氛围。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公职律师管理、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执法普法制度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建矩阵,凝聚城管普法合力
建立“1+12+X”市、县(市、区)、街道矩阵合作机制,与多家媒体开展合作,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普法宣传。联合市工商联组织召开“共商·城事”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织召开政协提案办理座谈会,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系列活动,宣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依托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厂等场地,积极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利用市区24块LED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全年累计播放逾3000小时。今年以来,徐州市城市管理局与徐州广播电台联合推出《城管之声》栏目,录制《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法规规章宣传内容15期,循环播出40余次。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普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运用“执法+普法”形式,将普法有机融入政策制定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在调查询问、行政处罚前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告知救济途径等,面对面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向管理相对人普及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引导相对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
谋创新,擦亮城管普法品牌
依托行政审批窗口,利用官方网站和新媒体手段,遴选公职律师、业务骨干、院校法学师资力量,组成城市管理领域普法队伍,不定期选派青年党员和志愿者,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行业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与媒体进行合作开展全媒体宣传,播出普法宣传信息21条,报刊发布信息简讯49条,在“徐州城管”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关于城市管理普法、执法信息52条,政务微博推送46条,网站发布68条,努力做到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愿遵守,与人民群众共同提高尊法、守法的意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双随机”两单两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双随机”数据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上传信用平台进行公示,组织撰写并在部门网站公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多家媒体平台刊登、播放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居民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例,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切实增强普法公信力。
普法先行,精管善治。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始终将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以普法工作为先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一体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立法、普法、执法、守法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城市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