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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7日A03

日期: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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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戒毒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6民初11400号

吴翠霞、江苏颐乐同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双爻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华龙圣爱中医馆有限公司诉被告吴翠霞、吴洪波、吴晓青、周柯含、第三人江苏颐乐同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双爻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1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767号

南京驭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盛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肖梦宇诉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768号

南京盛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驭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那忠健诉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5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271号

南京驭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盛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平诉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俞家巷21—1号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442号

詹吉磊、常庆益、南京相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辛文斌与被告詹吉磊、常庆益、南京相邦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948号

王崇平: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王崇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提交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735号

林丽:本院受理原告徐瑞泽与被告林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7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857号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刘杉与被告刘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776号

商水县信洋百货商行:本院受理的原告方华荣诉被告商水县信洋百货商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69号

南京数码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裕平诉被告南京数码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区法检大厦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261号

程默:本院受理汪洋与程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418号

徐瑞迎:本院受理原告曹权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417号

徐瑞迎:本院受理原告曹政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4618号

薛春红:本院已受理原告石文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4229号

贾莹:本院已受理原告梅光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0092号

泰兴市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灿洪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普裁定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246号

孝宇(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翟荣与被告孝宇(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泰兴人民法院济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3190号

扬州森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雷丽德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3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953号

扬州市广陵区远东汽摩配件厂:本院受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扬州星驰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3797号

杜长军:本院受理原告周广胜与被告杜长军(2023)苏0305民初379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379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266号

王伟伟:本院受理原告蔡祥与被告王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3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681号

丁璐、薛平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松森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2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089号

王益华、石金楼、柏长太:本院受理原告吴永红诉你王益华、石金楼、柏长太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701号

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乐学(镇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泰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4384号

汪东辉:本院已受理原告丁德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4民初4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345号

郭梦婷:本院受理陈栋梅诉郭梦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供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440号

董蓄、张田宝: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7440号原告南京市星河印象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董蓄、张田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44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058号

张飞跃、张田宝: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8058号原告南京市星河印象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飞跃、张田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805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835号

李竟、王曼琦: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7835号原告南京市星河印象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竟、王曼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83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705号

皇甫道顺、张田宝: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7705号原告南京市星河印象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皇甫道顺、张田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70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766号

房志坚:本院受理原告龚小平诉被告房志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827号

何家新:本院受理原告季小闯诉被告上海尧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870号

万翔:本院受理原告贾从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872号

赵国梁:本院受理原告贾从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442号

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旗华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533号

姜玉娟、南京中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8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534号

吴伟伟、詹丽春、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8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292号

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无锡市骏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8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2108号

任网娣、刘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周国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7085号

高昶:本院受理原告谢军与被告薛昆仑、高昶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357号

南京驭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盛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东与被告南京驭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盛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9:30分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51号

杜明义:本院受理原告袁红刚与被告上海欢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杜明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