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十二条” 服务民企有力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7日A01
日期:12-07
本报讯(特约记者 扬法轩 记者 张羽馨)通过构建商业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打造立审执“全流程”诉服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房地产发展,落实“保交楼”政策等,让企业获得感更加充实。这是12月5日,扬州中院发布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的举措之一。
扬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红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十二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构建了“四个体系”,即全方位解纷体系、多层级保护体系、改革创新体系和良性互动体系,内容涵盖了解决企业纠纷、增强企业安全感、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以及企业对法院的评价互动系统等方面。
发布会上,“扬法润商”品牌logo首次亮相。该品牌标识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立意,以“红旗、浪花、天平、五亭桥”为元素,彰显扬州法院特色。
中院民二庭庭长杨林发布并解读“扬法润商”营商环境品牌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案例,执行局局长宋晓波、破产审判庭庭长苏岐华等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