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12民初13866号
马斌:本院受理的原告欧立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265号
王想:原告杨磊与被告王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22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997号
陈芳:本院受理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869号
周建、俞涛: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友新诉被告周建、俞涛、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88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3848号
陶家宏:本院受理原告郑荣君与被告陶家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3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4637号
陶家宏:本院受理原告谢正康与被告陶家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4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728号
胡华春:本院受理原告胡建兰与被告胡华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3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372号
朱银龙:原告张治平与被告朱银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3378号
沈凡程:本院受理原告金芬诉被告沈凡程、常州祝力商贸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1(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710号
蔡中燕:原告刘明亮与被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323号
杨传国:本院受理徐秀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5323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2民初3274号
王国锋:本院受理的原告袁荣保与你买卖合同一案,因用尽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宝堰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080号
张士军:本院受理肖岩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700号
梅容嘉:本院受理原告芮万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6200号
王国彦:本院受理原告庄义瑞与被告王国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9214号
王恒加、黄小秋: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山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9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468号
谢二燕:本院受理原告陈伟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4468号民事判决书、(2023)苏0723民初44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266号
邹云方:本院受理原告邹华方与被告邹云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026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268号
邹云方:本院受理原告陈双娣与被告邹云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02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104号
沈晓微:本院受理原告侍泰山与你、李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88号
徐凤祝、徐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063号
洪孔军:本院受理原告瞿树华与被告洪孔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409号
扬州毫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融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毫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满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兰州市西固区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崔在有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1月2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636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被退回,后按照项目所在地再次邮寄上述材料,由单位收发室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致歉公告
睢宁县睢河街道酒吞料理店因无意使用上海旬味餐饮有限公司的商标,特向贵公司赔礼道歉,并承诺以后不会再以任何形式使用贵公司的商标。
睢宁县睢河街道酒吞料理店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