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为“企业敢干”优环境提信心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5日A05
日期:12-05
近年来,张家港法院持续加大对企业的司法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敢干”厚植“法治沃土”,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强“内核”。
“执破融合”助企兑现权益
“本次积案的圆满解决,进一步增强了我公司对张家港当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信心和认同,我们将一如既往融入张家港经济发展,为张家港经济发展多作贡献。”日前,中粮集团旗下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一行人员专程从北京赶到张家港法院,给法官送来了感谢信。
据了解,中纺粮油公司因棕榈油保管与某贸易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某贸易公司赔偿中纺粮油公司货物损失1397万余元及利息损失。执行过程中,除了扣划到某贸易公司银行存款2.4万余元外,未能发现某贸易公司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加强涉企执行案件清理,该院坚持执行、破产审判“一盘棋”思想,向中纺粮油公司法律释明,中纺粮油公司向法院提出对某贸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该院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破产审查期间,中纺粮油公司向法院反映,某贸易公司事实上具备履行能力,希望尽快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查清某贸易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偿债能力。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与某贸易公司反复沟通,向其明确告知破产审查阶段和破产清算程序的区别,释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的法律后果。某贸易公司当即请求承办法官暂缓启动破产审查期间的管理人招募程序,并表示将主动与中纺粮油公司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
最终,双方用时4天达成和解,某贸易公司履行了1400余万元的付款义务。中纺粮油公司向法院撤回了对某贸易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我们运用‘执破融合’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也让企业实现良性发展,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再优化、再升级。”“执破融合”团队团队长季建华说道。
多维发力助企数字转型
当前,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数字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司法保驾护航。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我们尽可能采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公正高效处理涉数字经济案件,避免诉讼时间长给数字企业带来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依法维护数字企业合法权益。”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丹表示。
某网络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委托某科技公司发布某网络公司提供的内容,并按照某网络公司统计数据确定发布期间内产生的收益。后双方在合作中发生争议,某网络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平台存在流量异常,某科技公司则认为某网络公司利用自己掌握后台数据控制权的优势,导致对账数据低于后台数据且私自修改结算单价,便起诉要求某网络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220万余元。(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