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202民初5707号
齐文斌、中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晓黑与被告齐文斌、中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3174号
乔恒:本院受理原告蒋文柯诉被告乔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3010号
薛忠和:本院受理原告蒋朝兴诉被告薛忠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6083号
王硕:本院受理原告孙启岷与被告王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1432号
刘文胜、刘佳辉:本院受理原告田翠荣与被告刘文胜、刘佳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143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493号
淮安斯智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304号
淮安希涞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法恩洁具有限公司诉你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305号
淮安友之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法恩洁具有限公司诉你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10: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579号
淮安泽邦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2: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542号
淮安法之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303号
淮安亿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法恩洁具有限公司诉你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943号
陈斌:原告霍怀仁与被告陈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4568号
徐州嘉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冠山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徐州嘉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85民初8706号
被告江苏连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潘勇:本院受理原告太仓本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连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潘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466号
周峻贤:本院受理原告卜海峰与被告周峻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9041号
樊新峰、蔡建梅:本院受理原告赵段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473号
郝宏林(曾用名郝宏宁):原告朱艳玲(曾用名朱艳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4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宝应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074号
谢树珍:本院受理原告张俊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4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454号
张中民:本院受理原告崔梦莹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6082号
江苏中夏集团有限公司、丁建、丁永祥、明发集团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浩兵诉江苏中夏集团有限公司、丁建、丁永祥、明发集团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保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541号
袁礼婷:本院受理原告万丰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680号
姜小燕、王礼丰:本院受理原告王春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5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9047号
黄建辉、李春花:本院受理原告王若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953号
廖卜润:本院受理原告丁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985号
朱克华、程树潭、田少华:本院已受理原告钟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7333号
夏德龙:本院受理夏惠燕诉你方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7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283号
朱伯君:本院受理原告宜兴市钰舟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与被告朱伯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4016号
王成:本院受理原告顾旭东与被告王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635号
姚满海: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7122号
宋运楠: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1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8544号
张浩:本院受理潘登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85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203号
乐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海俊与被告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4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007号
李彬彬:本院受理原告吴泽华与被告李彬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716号
杨帅:本院受理沙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10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281号
王剑: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双沟镇金巢装饰经营部与被告王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456号
姚秀娣:本院受理原告戴鹏与被告姚秀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742号
葛敏敏: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638号
周兆云: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展鹏机械吊装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947号
苏叶稳:本院受理原告刘士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执2352号
周海军: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与被执行人周海军、李静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周海军、李静梅未能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苏0117民初645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周海军名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百润路8号天润城第十三街区27幢1单元103室不动产。执行过程中,本院向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中所有平台发出网络询价委托书,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依法以全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出具结果的平均值为参考价,故南京市浦口区百润路8号天润城第十三街区27幢1单元203室的财产处置参考价为1701616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及网络询价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如对拍卖裁定书及询价报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778号
王敏健:本院受理原告李玉祥与被告王敏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