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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1日A13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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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3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4民初1001号

陈少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明华诉被告陈少华、胡成万、江苏泰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徐加兴、淮安美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286号

贵州中柏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分公司、张增贤: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西斌诉你(们)、被告贵州中柏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402号

晋江乐人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灿与被告晋江乐人鞋业有限公司、王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717号

徐逸辰:本院受理原告贺佩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709号

徐逸辰:本院受理原告秦春与被告徐逸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953号

毛庆余:本院受理原告费保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557号

徐逸辰:本院受理原告贺任华与被告徐逸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810号

窦秋珍、李伟清:本院受理原告金杏林与被告窦秋珍、李伟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81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499号

宋用法、胡继芬:本院受理原告付冠南与被告宋用法、胡继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6047号

江苏乐扬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刘启扬:本院受理原告王树生与被告江苏乐扬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刘启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