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03民初10018号
于则楠:本院受理原告孙婷与被告于则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206号
魏恒娜:本院受理原告徐亚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62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327号
郑家刚: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林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04民初6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171号
扬州盛顶工艺辅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祥太印刷器材设备厂与被告扬州盛顶工艺辅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道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665号
陈康喜:本院受理原告周宏波、彭成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26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832号
刘勇威:本院受理原告朱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5422号
无锡沃德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永丽诉无锡沃德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相关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15日(自答辩期满之日起计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270号
任玉敏、薛庆华:本院受理原告孙井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065号
陈聪、陈义全、徐峻峰、徐保民、马骏宇、白胜连、马彩红: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杨俊、魏富凤与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218号
佛山市艾格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宜兴畅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7807号
张建军:本院受理胡海燕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7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