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11999号
姚诚、付刚、陈俊: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帕拉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姚诚、付刚、陈俊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623号
陈冠中: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惺诉被告陈冠中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3民初7678号
袁秀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娟与被告赵林、戚路敏、第三人袁秀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3民初76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2683号
韩诚诚:本院受理唐克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2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580号
江苏枫驿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束玉山与被告江苏枫驿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790号
李学松、侍峻光、侍培文、卞国兰: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力挽律师事务所与被告镇江市润州区润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福友、镇江市润州区辰光畜牧良种场、镇江苏力糖业烟酒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江路支行、陈凯荣、蒋一鸣、李学松、侍峻光、秦寅、侍培文、卞国兰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940号
方园:本院受理原告陈健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974号
被告花洪俊、杨志洁、花月峰:本院受理原告袁红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669号
冉庆林、唐静:本院受理原告邓善闯与被告冉庆林、唐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713号
许善才:本院受理原告帅洁婷诉被告孔剑、许善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4657号
刘应学: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永全诉被告刘应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第三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16号
曹勇:本院受理原告唐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9655号
孙凯:本院受理原告霍正艳与被告孙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5187号
陈仁:本院受理原告钱云海与被告陈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5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济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971号
被告陈满洋:本院受理原告王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5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5621号
徐州辉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平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平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悦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淳安县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4575号
侯玄玄:本院受理原告曹永峰与被告侯玄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141号
付雨蝶:本院受理原告赵军章与被告付雨蝶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440号
徐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兴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8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2887号
谢卫萍:本院受理李盘根与苏州鑫凯森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谢卫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82民初2887号苏州鑫凯森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苏州鑫凯森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861号
周美君:本院受理原告许建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二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