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企“诚”风再启航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01日A07
日期:12-01
(上接5版)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该花卉公司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考虑到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态度和行为,滨海法院决定向该公司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信用“背书”。
对积极配合执行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该院采取删除失信信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等手段,发挥守信正向激励作用,主动为诚而不幸者“谋出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需审查信用状况方面,财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依法认可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复等证明,提供授信融资支持等政策“红利”。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推动186家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删除失信记录240条,为企业生存发展保留“一线生机”,也为债务后续履行提供“双赢可能”。
诚而有幸 拧紧长效“机制链”
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企业,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措施,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保持高压态势,不断促进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让诚信守法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
信用修复不是纵容失信。针对可能存在的弄虚作假、言而无信行为,滨海法院也制定了严格的审查与处罚标准,对信用修复者实施滚动式审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出现,将立即恢复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同意信用修复的决定有异议的,也可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对于一些确实发展困难的“僵尸企业”,滨海法院遵循“优胜劣汰”这一市场发展规律,助力完成闲置资产和落后产能的“腾笼换鸟”。
在沿海工业园规范整治工作中,对差欠多方债务的部分化工企业,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配合拆除设备、腾空场地,对涉案厂房进行拍卖,盘活土地,不仅成功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为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稳进提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