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服务”路径探析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30日A07
日期:11-30
陆铭科
近年来,随着电商直播产业迅猛发展,涉电商类尤其是直播行业类社区矫正对象不断增加。面对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需求如“夜忙昼休”等特点,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时间的矛盾,检察机关针对该类型对象如何协同社区矫正机构探索新的监管教育模式,笔者认为可聚焦三方面工作探索对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服务”路径。
坚持调研破题,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和监管难点堵点。通过社区矫正谈心谈话,了解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直播期与日常走访、电话抽查、司法所集中教育培训以及经营性外出需求与请销假管理存在冲突等情况。检察机关通过召开社区矫正联动联管会议、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社区矫正基层执法者交流会,研讨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特点、就业帮扶等需求,掌握传统监管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时间存在矛盾等具体情况。
坚持柔性执法,确保依法监管监督和电商直播工作两不误。开展辖区涉电商类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全面排查,对其直播所在电商平台、直播时间、运营时间、注册地址、工作地点等信息进行条目式采集。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时核查矫正对象位置、工作状态等信息,确保监管活动和矫正对象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步推进。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绿色通道”,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学得好、回得来”。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定期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调查问卷,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涉及社区矫正机构侵犯矫正对象从事电商行业发展需求等的控告申诉。
坚持能动履职,稳妥推进涉电商教育帮扶和公益活动双发力。检察机关统筹部门一体化办案资源、专业化办案团队,针对直播电商行业内易发、多发的侵犯知识产权等风险隐患进行专题培训,引导涉电商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防止再犯罪。以直播服务中心为阵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开展法治宣讲、涉直播电商类就业培训、帮扶帮困等主题活动,探索构建执法司法与社会力量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发挥涉电商社区矫正对象行业优势,开设公益直播站点引导其以直播助力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