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6402号
张青春: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6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3401号
邹克海: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克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3396号
李清锋: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清锋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819号
许丰龙: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许丰龙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1081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815号
刘小涛: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小涛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1081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5809号
南城拓玛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旭航仪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024号
杜健:本院受理原告乔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080号
封甜甜:本院受理原告张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49号
王洪慧:本院受理原告顾明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4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205号
王明朋、李分:本院受理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王明朋、李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320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2245号
洪美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被告洪美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084号
王春荣、承林壬、刘义邦、无锡市佳发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德富诉被告王春荣、承林壬、刘义邦、无锡市佳发运输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与周明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094号
朱孟德:本院受理原告严仁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9226号
梁旭:本院受理原告李守英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智慧法庭(北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687号
潘桂香:本院受理的原告洪庆与被告潘桂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91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88号
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复兴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洪佳诉你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66号
刘俊杰:本院受理原告徐宝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67号
李德仁:本院受理原告颜伟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8200号
刘国栋:本院受理原告胡云龙与刘国栋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820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614号
高松:本院受理原告张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082号
郑力:本院受理原告伍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083号
王云龙:本院受理原告祁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319号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刘宽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005号
高仁琴:本院受理原告顾诗昌与被告高仁琴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888号
丁建、丁永祥、明发集团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夏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扬州林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2429号
徐军梅:本院受理原告孟莉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2396号
胡贤飞:本院受理原告褚红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1973号
张可光:本院受理原告张可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1831号
徐州金泽置业有限公司、王建设:本院受理原告黄立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5707号
齐文斌、中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晓黑与被告齐文斌、中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4745号
盐城睿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盐城师山招海置业有限公司、盐城市格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邓晓梦:本院受理原告羊星亦与你方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4687号
胡仁勇: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刘烈珍与被告胡仁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406号
王新河、李婧榕: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五法庭(B5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7219号
朱森龙:本院受理原告孟晓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950号
潘蒙:本院受理原告蔡棒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531号
张伟伟: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2761号
黄华、盐城辉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胥超诉被告黄华、盐城辉宇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4421号
黄方:本院受理原告侍淑芹诉黄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及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及诉讼义务权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207号
江苏梅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凯与被告江苏梅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52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612号
江世好:本院受理原告李明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369号
王安明:本院受理原告任义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六法庭(B50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7256号
吴才虎:本院受理原告刘良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