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723民初6356号
江苏烁衡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业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六法庭(B50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365号
张健:本院受理原告杨亮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六法庭(B50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958号
葛丛波、葛友时:本院受理原告汪永高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六法庭(B50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2664号
蒋小金:本院受理原告杨颖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l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4724号
杨莹莹:本院受理原告陆松与被告孔康、杨莹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4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850号
刘艳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艳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判组织人员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416号
扬州港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荣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港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扬州荣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公道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651号
梅从华: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孙道俊与被告梅从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3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2民初2627号
江西美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朱望彭:本院受理的(2023)苏1112民初2627号原告徐云洁与被告徐旭东、江西美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朱望彭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丰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858号
陈修宝: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3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954号
骆泽荣:本院受理原告顾则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5225号
常州市虹丞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江西尊好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常州市嘉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虹丞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网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济南万达城建设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014号
王志兵:本院受理闫会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834号
杨强:本院受理原告郭亚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2858号
黄尊威: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谢杨杨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550号
蒲杨:本院受理的原告盐城有其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蒲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3726号
单建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单建国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3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4264号之三
南京永之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通颐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朱进、何庆与你、南京国信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姚军、第三人江苏物华典当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苏0106民初4264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南京通颐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朱进、何庆不服该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375号
刘鸿鑫: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怡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刘鸿鑫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8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8680号
王文斌、卢丛华、徐林友:本院受理原告张奇诉被告潘剑、王文斌、卢丛华、张志国、徐林友、冷伟波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868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340号
陈立法:本院受理原告陆登春与被告陈立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0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568号
赵立新:本院受理的原告梅金宝诉被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赵立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75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619号
张曦:本院受理原告杨云诉被告张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695号
薛根齐:本院受理原告童锦均与被告薛根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546号
赵志伟:本院受理原告董佳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337号
向海燕:原告王盼盼与被告向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直播告知书,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南京市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084号
王永松:本院受理原告严国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亭湖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690号
陈勇:本院受理原告李至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544号
蒋永君:本院受理的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遗失启事
彭有,身份证号:320106197707242×××,遗失军人优待证一张,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