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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匠心践初心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8日A08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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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学·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A版)定期就重点案件示范庭组织全庭干警“零距离”观摩,聚焦庭审程序规范性、争议焦点归纳准确性、庭审阶段组织有序性、合议庭成员协调配合性及庭审形象等细节方面量化评比。组织开展全市执行机关、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减刑假释工作“同堂培训”,注重“实用”“实战”“实效”,聚焦统一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办案标准,提升共同体成员能力素质。创建庭长、检察长、监狱长(以下简称“三长”)出庭履责模式,组织全省首例减刑案件“三长”出庭履职。定期组织召开南京地区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协同推进执、检机关共同发展;邀请人大代表走入“高墙”,旁听评议案件审理,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公平公开公正;建立监狱民警证人出庭应诉能力培训机制,助推监狱干警通过现场观摩法庭审理,熟悉诉讼法律、掌握证据规则,积累出庭经验,辅助提升实质化庭审效果。

管理“严准细实”,小创新带来大变化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登记平台填报工作。根据案件处理的情况,明确详尽的审理流程规则,创建“4周工作清单”机制,统筹推进办案进度。刑三庭通过整理案件办理中涉及的46项要素,在全省首创“监狱报请减刑(假释)要素目录”,以清晰化条目全面系统指引刑罚执行机关案卷材料收集制作全流程,促进呈报标准与裁量标准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南京地区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于2014年作为江苏省首家独立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办案平台及科技法庭在南京地区全面投入使用,极大提高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也改变以往驻监办案的模式,筑起一道无形的廉政“防火墙”。

敢于较真碰硬,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疑点积极行使庭外调查,罪犯胡某某减刑案入选江苏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十大典型案例,罪犯石某某减刑案入选南京市法院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创新拓展减刑、假释案件审判职能,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关注国计民生,结合罪犯王某某减刑案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该案被收录入市法院2022年度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此外,南京市法院刑三庭积极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最新要求,从“建章立制、创新方法、广泛联动、强化庭审、精心管理”五个维度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以系统思维持续推进减刑、假释案件提质增效工程,为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水平作出了多项有益尝试。他们在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方面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名列江苏首位、全国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