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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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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那颗璀璨的启明星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8日A06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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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时隔两年,我再次回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第八期全国法院刑事审判专业晋高培训班。这是一次长达十天的脱产培训,虽然培训前后我都要为这次培训暂时耽搁的案件而加班加点,但我仍为组织给予我这次宝贵的培训机会而倍感庆幸、深受鼓舞。

此次培训,让我亲眼目睹了上海二中院任素贤庭长淡定自若、睿智善思的风采,拿到了张明楷老师的亲笔签名,认识了刑事教研室温厚可亲的领导老师,结识了来自全国各地刑事审判条线的诸位同行,他们都让我感受到了国家法官学院作为法官集体精神家园的温暖。

培训期间,我专心聆听专家学者们对刑法理论和审判实务的知识讲授,认真记录整理每一份培训笔记,积极参加所在小组的学习研讨,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受组长的委托,我负责记录第一组27名组员的研讨实录,整理汇总全组学员的平时作业并及时发送给国家法官学院刑事教研室。

这段难得的空暇时间,让我得以对既往审理的一起具有全国性影响的上诉人王某等人制作销售“淘宝秒抢软件”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进行回顾总结,深入思考在涉案物理地点高度泛化的情况下,司法解释所列举的信息网络犯罪“犯罪地”被逐一排除之后,究竟应当依据何种规则判断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地”。深夜我在宿舍里撰写修改的平时作业《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地”的确定规则》于2023年10月12日发表在《人民法院报》理论周刊版。

凌晨五点多,我奔跑在国家法官学院操场的跑道上,感受到这里的天空更为深邃高远,看到了不一样的云和那颗璀璨的启明星。刑事审判长路漫漫,这些美好的场景都会永远镌刻在我的心间,成为激励我以后认真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动力源泉。

(作者系南通中院刑一庭员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