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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7日A09

日期: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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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6178号

淮北市虎山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萧县龙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彦军诉被告淮北市虎山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萧县龙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谢安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4847号

江国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无锡市锦之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江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726号

王砚华:本院受理原告孙兆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4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3360号

吴东红:本院受理高淳县淳溪镇中大广告制作中心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183号

徐永志:本院受理原告魏从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78号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79号

胡建利: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72号

赵小浪: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76号

刘高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