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05民初5785号
杨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守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767号
庄金健:本院受理王元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998号
郭长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岳东与被告郭长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645号
李会、孙守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朱亚辉与被告李会、孙守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719号
李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广与被告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706号
徐俊行: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秀兰与被告徐俊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427号
江苏镇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1111民初1427号原告镇江市恒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江苏镇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5005号
俞伯良、俞佰龙、俞建良、杨建荣、王士江、石小娟、俞销平、沈虎岳、田忠杰: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建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俞伯良、俞佰龙、俞建良、杨建荣、王士江、石小娟、俞销平、沈虎岳、田忠杰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5445号
宜兴市杰仕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强与被告宜兴市杰仕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依法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须知、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5444号
宜兴市杰仕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白靖愉与被告宜兴市杰仕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依法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须知、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391号
周乐:本院受理原告白志明与被告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611号
桐城市玉环塑业有限公司:宜兴市建亿化工有限公司与桐城市玉环塑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220号
吴正益:本院受理崔立俊诉吴正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供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9936号
茅翔云:本院受理了原告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丹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10655号
丹阳市鑫隆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丹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9688号
韩均:本院受理原告范吉领诉被告韩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8351号
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季苏福: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立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季苏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2023)苏0706民初835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594号
居银龙:本院受理原告LACOSTE(拉科斯特公司)诉被告居银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089号
袁缓:本院受理汤音莲与你(单位)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291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5586号
缪志隽: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被告缪志隽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江市人民法院斜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509民初15968号
苏州雅伊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肖志阳:本院受理原告虞沙鸥及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299号
被告韩对根、倪翠秀、钱晓东、仓爱清、陈礼津、盐城市从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韩园休闲会所、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公司沥青混凝土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秀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896号
汪健波:本院受理原告张磊与被告汪健波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966号
王同平:本院受理原告汪明祥与被告王同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131号
谭大勤:本院受理原告张大荣与被告谭大勤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883号
王晔宇、江苏大风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蒋惠东诉王晔宇、丁丽丽、江苏大风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幼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供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10111号
施丽萍: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丹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7092号
杨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杨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斜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3463号
朱桃琴、胡志才、沈光:郑步成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4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6636号
周良德:原告严学英与被告周良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期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