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102民初449号
鞠继军:本院受理原告高歆、王佳巍与被告刘钢、第三人鞠继军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上诉人高歆、王佳巍就(2023)苏1102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审理。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687号
孙中林、张霞:本院受理的原告杨苏成与被告孙中林、张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91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7335号
王攀攀:本院受理无锡蜂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7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833号
常州市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常州丹君进出口有限公司、盛涛白、金耀荣:本院受理原告郭建炜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5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342号
何俊成:本院受理原告姬以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114号
苏婷:本院受理原告潘彤诉被告苏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5号
胡丹:本院受理原告杨茫茫诉被告胡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121号
邰继军:本院受理原告郭召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3921号
孟俊:本院受理原告孔庆楠与被告孟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392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711号
朱燕丽、徐州金俊投资理财有限公司、孔凡森: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复印件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279号
被告白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文清与你及被告杨柳、第三人王春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3)苏0302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杨柳不服该判决,已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该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202号
星推(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孙佳祥与被告星推(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张飞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92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51号
秦剑华、汤树林:原告蒋俊华与被告秦剑华、第三人汤树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直播告知书,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南京市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35号
洪毅:本院受理原告张洪波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537号
哈尔滨动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动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动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永瑞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53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行审168号
南京长颈鹿英语培训中心:本院受理申请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申请人南京长颈鹿英语培训中心行政强制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法检大厦(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第三十法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27号
梁如正: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明星诉被告浙江欧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梁如正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5050号
邹茂亮:本院受理原告王树榕与被告邹茂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5277号
朱周建、王瑜: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1906号
杜长昊、杜庆发、徐州市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贾汪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1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入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5930号
崔晓兰:本院受理原告赵西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66号
任占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22号
侍小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9110号
焦祝寿:本院受理殷俊虎与焦祝寿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1891号
王陈柳:本院受理原告王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18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5252号
张忠义:本院受理原告宣荣芳与张忠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5252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9104号
王皓:本院受理叶波与王皓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朝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801号
鹿存腾:本院受理原告邵青青与被告屈双双、鹿存腾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邵青青不服一审判决向我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副本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773号
聂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国与被告聂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聂成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4855号
蒋雯霏、蒋雪鹏:原告屠凤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115号
李国庆:本院受理原告钱霞兰诉被告李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453号
姚钇汛:本院受理原告丁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4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619号
张继虎:本院受理原告张茂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761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485号
曹如意:本院受理原告宋振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748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