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82民初13513号
臧夫运:本院已受理原告王锦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454号
王修言:本院已受理原告许晓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585民初9556号
沈雪峰:本院受理原告谭洪与被告沈雪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453号
鲍春雷:本院受理原告林小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8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4579号
殷义猛:原告秦洁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1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477号
刘景文:原告董旭、吴红兵诉你和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1月9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189号
南京海裕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穆燕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187号
南京海裕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丽红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188号
南京海裕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国丽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3352号
徐玲玲:本院受理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马支行诉徐玲玲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4575号
江苏圳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区薛家长硕建材经营部、南县南洲环旺贸易商行、芦金祥: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扬州国盛船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圳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区薛家长硕建材经营部、南县南洲环旺贸易商行、芦金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5431号
刘兆奎、陈小电:上诉人徐州市江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就(2023)苏0382民初543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3557号
吴宝启:本院受理原告高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35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690号
新北区薛家鑫鸿装饰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王冬宁与被告新北区薛家鑫鸿装饰经营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769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722号
解飞、曹莉丽、宋标、张昌胜:本院受理的原告毛海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372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280号
李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28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552号
刘顺胶: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阚庆芸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和你离婚,婚生子刘逸辰随原告生活,你给付抚养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281号
刘平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28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282号
李祥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28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3169号
吕姗:本院受理原告颜廷玉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134号
王以君:本院受理的原告金贵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813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558号
马欢:本院受理原告刘杨诉被告马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9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85号
深圳市卡安驰贸易有限公司、张永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江特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卡安驰贸易有限公司、张永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600号
吴体志:本院受理原告李俊与被告宿迁东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体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901号
扬州利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东虎诉你挂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半(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2467号
内蒙古中味生物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国盛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内蒙古中味生物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978号
张清礼:本院受理原告王敦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563号
扬州都城酒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鼎富商业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谢德彬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半(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015号
董跃: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集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282号
潘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732号
吴金桐:原告何佼与被告吴金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209号
梁化丰:本院受理季井泉与梁化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651号
向文钧:本院受理原告凌源与被告向文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934号
冯君兰:本院受理张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026号
夏森:本院受理原告郭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关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198号
周兆云:本院受理原告冯林军与被告周兆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5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1014号
佛山市腾豪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轩豪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3110号
高枢:本院受理原告张红芹诉被告高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04民初3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4837号
汤志伟:本院受理原告汤贤逸、汤贤哲诉被告汤志伟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4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265号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苏章龙诉被告杭州中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马洪灵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626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708号
郝鹏举:本院受理原告刘涛与被告郝鹏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460号
吴婷霞:本院受理原告蒋波与被告吴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