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检察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3日A06
日期:11-23
本报讯(通讯员 王群 高光治 记者 郎建强)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镇江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镇江市检察院以“七色花”品牌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综合化、立体化、社会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以检察之力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
创新法律监督手段。设立全省唯一驻未管所检察室,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一案四表”“一案八查”监督工作法,启动全国首例公职律师参与减刑案件。办理的多起引发社会关注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获上级肯定,10起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其中一起案例获最高检、团中央新闻发布会肯定,另一起案例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创新办案帮教方式。打造“三阶段帮教”举措,联合妇联等部门会签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支持体系等文件30余件,开展未成年权益保护专项行动29次,实现义务教育、中职院校、省未管所暨南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打造3家法治教育基地,制作的法治系列课程获省政法系统法治教材类一等奖,获评全省“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先进集体。
创新帮扶救助模式。在联合团委、教育等部门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近3年来共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454件,发放救助金451万余元,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据悉,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是镇江检察近年来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最新成果和集中体现。除此之外,该院第七检察部还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我们将珍惜荣誉,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断贡献检察力量。”镇江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袁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