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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3日A03

日期: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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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戒毒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991民初4938号

盐城景野装饰有限公司、成景:本院受理原告李梅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4938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09: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4230号

石祥杰:本院受理原告孙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4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3265号

刘军奇:本院受理原告施磊诉被告刘军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326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037号

邳州市美一佳化妆品店:本院受理盐城市芳华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5037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894号

常州市焱久机械厂: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军与被告常州市焱久机械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989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449号

宋海东:本院受理原告董冬冬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5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8101号

金学勇、熊丽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被告金学勇、熊丽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8099号

刘凤祥、王爱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被告刘凤祥、王爱新、句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8023号

吴洪林、葛礼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被告吴洪林、葛礼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5954号

被告薛宇:本院受理的王莉与被告薛宇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59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766号

顾亚军:本院受理原告闾晨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091号

南京风艺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1091号原告曹双双与被告南京风艺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754号

张金玲、孟翔虎、李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284号

张荣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基青与被告张荣伟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344号

戴中荣、顾鑫华:本院受理赵福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4228号

汤春年:本院受理原告罗树芬诉被告汤春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04民初4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396号

尚峰:本院受理原告陈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420号

王坤:本院受理原告王敏敏与被告王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马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951号

沛县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巨阳菌业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5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魏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897号

徐可元:本院受理原告董小磊与被告徐可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675号

刘训山:本院受理原告费秀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4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9474号

孙维宾:本院受理原告郝雪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大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954号

盐城市沪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陶会开、陶德军:本院已受理宜兴市庆丰化工经营部与盐城市沪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陶会开、陶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6493号

戴广银:本院受理原告顾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五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884号

王超、仝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春丽与被告王超、仝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208号

陈亚坤:本院受理原告王栋与被告陈亚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354号

王家河:本院受理原告朱恒平诉被告王家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092号

王孟甫、巩莉: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909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153号

孟国栋、孟国良:本院受理原告孟庆彬与你们赡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1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113号

曹国华:本院受理原告訾敏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820号

蒋贵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58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401号

张晗、张歌:本院受理魏衍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3206号

祝嘉:本院受理罗晓雯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3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419号

嘉兴捷鑫幕墙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丰顺涂料有限公司诉你与俞明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1民初7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5163号

周艳玲:本院受理原告王先伟诉被告徐州睿泽物流有限公司、周艳玲、第三人张为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580号

朱庆安:本院受理原告林秀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961号

刘志伟:原告江春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808号

扬州玉好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宝应先行电力分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4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404号

洪泽县高良涧镇城市迷人歌舞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洪泽县高良涧镇城市迷人歌舞厅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132号

连云港市任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厚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6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3914号

无锡伦丰驭智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伦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深圳市中欣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伦丰驭智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伦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139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6461号

张国斌:本院受理原告乐洪乔与被告张国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833号

邳州垠壹置业有限公司、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庆淼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瀚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金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