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电子封条?罚!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1日A06
日期:11-21
本报讯(通讯员 黄佳 记者 翟敏)近日,泰兴法院处理了一起人为故意破坏电子封条的事件。
“嘟嘟嘟,泰兴法院张贴在某小区的电子封条出现异常,目前已脱离监管!”执行局法官朱红建的手机上收到警报。通过电子封条出现异常时抓拍的照片,执行局迅速锁定破坏电子封条的案外人黄某。黄某表示自己开设的公司位于涉案房屋内,他认为张贴封条有损公司形象,便私自拆除了电子封条。
泰兴法院依法将黄某传唤到庭,进行训诫。“怪我自己不懂法,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积极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案外人黄某主动承认错误,悔改态度良好,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