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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20日A02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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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7546号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996号

付小罚:本院受理原告宋之红与被告付小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56号

柳建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柳建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6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42号

祝延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祝延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6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57号

祝延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祝延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6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764号

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西军与被告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52号

史春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史春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778号

王健康:本院受理原告贾宏刚与被告王健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433号

郑汉伟:本院受理原告高平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147号

朱杰、方伟:本院受理原告李亚与被告朱杰、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531号

徐州万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臧二梅与徐州万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430号

王前宇:原告秦鑫泽与被告王前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2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265号

祁玉伟:本院受理原告嵇明成与被告祁玉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3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5013号

徐坤:本院受理原告高守民与徐坤、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及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及诉讼义务权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7117号

王中祥: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全与被告王中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埋,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7613号

支步盛:本院受理原告陈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9924号

陈永阳:本院受理原告耿国清与被告陈永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1民初9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398号

王俊、孔珍珍:原告郝敬旺与被告王俊、孔珍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389号

孟庆宣:原告郭方伟与被告孟庆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536号

胡雷、第三人扬州正大汽车接送服务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高震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1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764号

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强:本院受理原告王西军与被告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765号

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强:本院受理原告董理与被告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766号

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冬冬与被告徐州市耀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