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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6日A02

日期: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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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91民初2202号

储毅、陈益萍:本院受理原告侯亚峰与被告储毅、陈益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059号

傅强、扬州思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月秋、扬州程安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甘声杭与被告傅强、扬州思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月秋、扬州程安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799号

刘志刚、新北区春江池帆咨询策划服务部: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中成哆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志刚、新北区春江池帆咨询策划服务部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570号

镇江明发幼儿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殷慧莲与被告镇江明发幼儿园有限公司追索劳务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769号

吴兴有:本院受理原告吴辰、胡光凤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76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077号

张华俊:本院受理原告侍小三与被告张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审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5835号

范佳佳:本院受理原告郭朋与被告范佳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审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597号

徐玉柱、魏芹:本院受理原告赵广德与被告徐玉柱、魏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521号

胡杰:本院受理原告蒋根明与被告胡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审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886号

曹玉明、赵志旭:本院受理原告王浩与被告曹玉明、赵志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344号

汤强胜:本院受理原告广陵区瑞环菌菇批发中心(经营者:陈明)诉被告汤强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810号

吴剑、蒲鹏治:本院受理原告刘秋伟与被告董波、吴剑、蒲鹏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董波提出上诉,因你们无法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要点:请求撤销(2023)苏1091民初81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0273号

吴定国:原告无锡龙升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定国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0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159号

申美露:本院受理原告尹建亭、李彩芹诉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4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670号

徐州馥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徐州萱谷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徐州华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丹丹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3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957号

季朋:本院受理原告王娇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695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953号

樊晶晶、吴正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与被告樊晶晶、吴正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607号

包闻天、南京千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与被告包闻天、南京千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842号

史祥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史祥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918号

吴春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吴春燕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937号

王绍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王绍斌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企业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我公司系一家化工企业。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存在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了影响。经该局教育指导,我公司已整改到位,并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现就上述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保证达标排放;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道歉人: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