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估价报告及相关事项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5日A07
日期:11-15
被征收人王金红,身份证号码未知。
王雪,身份证号码未知。
你们位于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码头社区黄泥滩42号的房屋在泰山街道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期(二片区)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浦浦字第01680号,面积:92.8m^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宁浦国用(96)字第4297号,面积:46m^2。房屋所有权人为王风刚(已故),继承人有蔡美兰、王金华、王金发、王金红、张忠蓉、王雪。征收项目开始后,该项目选取的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已出具《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对王风刚坐落于泰山街道码头社区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了评估,价值时点为2020年6月19日,房屋评估价值为1920496元,你们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向评估公司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因对你们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泰山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电话:025-58275951)领取《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并与泰山街道拆迁工作人员商谈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视为送达。
同时,征收人为黄泥滩42号的房屋提供了两种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因该房屋继承人在签约期限内就房屋补偿问题仍未与我方达成—致,为充分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请你们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与其他继承人对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进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街道。逾期不确认,将视为你们选择产权调换。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