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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5日A09

日期: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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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923民初4090号

曹恒扣:本院受理原告刘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4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181号

遨珀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淮安中意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被告遨珀(上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范家辉、第三人遨珀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江苏)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842号

李兵连、耿晓芹:本院受理原告徐利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2880号

徐州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宋兴杰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237号

李金虎:本院受理的原告袁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529号

李经超、李加芹:本院受理的原告戈树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752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950号

程少炯: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695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142号

侍银师:本院受理原告曹佳青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楼第十七法庭(B51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796号

连云港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灌云县旺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市超越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连云港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灌云县旺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796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5366号

徐州安融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品立混凝土有限公司、徐州伟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岩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安融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品立混凝土有限公司、徐州伟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336号

吴宝来: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吴宝来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341号

杨士林: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杨士林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338号

周士强: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周士强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344号

镇江悦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旭与被告镇江悦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265号

徐加帅:本院受理原告镇江新区佳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加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108号

邰春华:本院受理原告韩战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423号

茆庆松、茆伟伟: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小伊镇兴康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309号

马军:原告嵇玉根与被告马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371号

马成林:原告李文银与被告马成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449号

李飞祥:本院受理原告张炬与被告南京翰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3)苏0104民初14449号裁定书(转普)、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1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466号

高邮市三垛天胜服装厂:原告扬州市金轮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与被告高邮市三垛天胜服装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969号

黄琰:仪征市佳成装饰材料经营部诉黄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2023)苏1081民初19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山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502号

秦道平、王守龙: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周志军与被告秦道平、王守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仪征市人民法院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2000号

好实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徐天鹏诉好实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2000号民事判决书、(2023)苏1081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山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279号

吕盛:本院受理原告严义文与被告吕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4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6278号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倪青东与被告张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原告倪青东请求:1.判令张强偿还借款15000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直至还清为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张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7666号

张文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被告张文娜、江苏宝华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951号

常州舒格莫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爱客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浩东与被告常州舒格莫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爱客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795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5791号

张义东:本院受理原告陆恒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8635号

句容市鑫泰液压件厂、管国定: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市北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9228号

丰县虹业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鸿凯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丰县虹业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392号

张帆:本院受理原告戴国磊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2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851号

潘旭风:本院受理原告经仁君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747号

韩强:本院受理原告王雪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1196号

镇江帝华车饰有限公司、顾涛:本院受理原告常州龙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镇江帝华车饰有限公司、顾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373号

陈亚、施俊豪、施慧、施善前:本院受理原告孙洲与被告陈亚、戴艳明、施俊豪、施慧、施善前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阜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732号

魏本智:本院受理的原告孟献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157号

贾明:本院受理的原告闫雪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150号

被告戴霞、杨贵宾:本院受理原告姚大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077号

王夫梅(王梅)、邹君文:本院受理原告陈文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70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067号

朱娜:本院受理原告程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察,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70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496号

游庆龙:本院受理祝正平诉游庆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