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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0日A07

日期: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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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203民初2704号

栾霞: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诉李峰、栾霞、泰州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530号

武艺:本院受理的原告晋家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75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817号

刘上: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楼第十二法庭(B504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820号

李艳兵: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楼第十二法庭(B504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6460号

张志荣:本院受理蒋选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6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822号

曹海波:本院受理原告何同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五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885号

赵继强: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宁昊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继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3083号

张大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被告张大路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163号

南京美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美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运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美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美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406号

李滨、南京市雨花台区吕进步花卉园艺经营部:本院审理原告张如俊与被告李滨、南京市雨花台区吕进步花卉园艺经营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南京市俞家巷2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421号

戈亮:本院受理原告胡伟与被告戈亮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2648号

胡杰:本院受理原告张成诉被告胡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2648号案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一审民商事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3414号

张建富:本院对原告赵建平与被告张建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3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078号

陈兴无:本院受理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8549号

王涛:本院受理原告刘荟与被告王涛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687号

张琴:本院受理原告管国珍与被告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941号

镇江市新一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左康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丹与被告镇江市新一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左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625号

吉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宗邦治诉被告吉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406号

张堃、郭恩琳:本院受理原告俞江沂诉被告张堃、郭恩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7369号

李文清:本院受理原告李国仁与被告周学明、李文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