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诉源治理成效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走在前列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0日A07
日期:11-10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有力举措,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基层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聚焦“公正与效率”,找准职责定位,推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联动,形成“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解纷格局,以诉源治理成效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走在前列。
一、坚持党委领导,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格局
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转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转向多元治理;坚持共治理念,要把准在一站式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在调解指导、诉调对接、立案信访等方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坚持能动司法,强化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研判类案成因和发展态势,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涉诉情况分析报告、审判白皮书,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和工作意见,让案件办理结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成果。
二、集约解纷资源,形成诉源治理共治合力
按照“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矛盾纠纷化解路径,以“一站式”平台为牵引,集合共治力量,完善分流机制,联动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各方解纷力量的优势,构建党委领导下多方协同、权责明晰、分层递进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纵向上,联通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基层治理力量,扩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发挥当地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乡贤的作用,集合各方力量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属地性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横向上,打造“法院+N”解纷模式,贯通派出所、司法所、执法部门、矛调中心、行业协会等多部门的一体化协作机制,将建筑工程、劳动争议等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由相应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化解。
三、坚持分层过滤,畅通诉源治理解纷渠道
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一是把“预防在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调解职能向前延伸,用好“三官一律一员”网格机制,“片区法官”逐一挂钩社区网格员,共同组成社区解纷驿站,着力打造“网格员日常排查+法官走访指导+调解员即时调解”三车道互动以及有纠纷随时组团的“1+1+1>3”解纷模式,将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梢”,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二是把“调解优先”作为鲜明导向。完善案件分流机制,与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分别案件类型,向合适的解纷组织进行分流,力使纠纷“分得出、接得住、调得了”。三是把“高效解纷”贯穿工作始终。畅通线上线下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渠道,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智能化水平,用快捷、高效、智能化解纠纷的成效引导群众从“遇事法院解”转变为“遇事非诉了”。
四、坚持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实质解纷
加强内部诉源治理,牢固树立“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理念,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内部衍生案件,实现诉源、执源、访源“三源共治”。一要“见微知著”显公正。要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发挥院庭长六类案件监管和阅核作用,处理好“依法办案”和“自由裁量”的关系,追求“三个效果”相统一。二要“高快好省”提效率。要在深化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上精准发力,强化正常审限内结案意识,健全审限跟踪、预警、催办制度,实现办案效率更加高效均衡。三要“情法交融”增温度。要将“如我在诉”的意识贯穿到立审执访各环节,把释法说理做到极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文作者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