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老将”仲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0日A06
日期:11-10
说起调解工作,沭阳法院驻庭调解员仲超可算是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将”了。他退休前曾在沭阳法院民一庭先后担任过副庭长和员额法官。身份的变换,未能改变他对司法为民的执著;年岁的积淀,没有磨灭他的工作热情,反而给予了他极其丰富的社会经验,让他在处理不同类型的纠纷中更加游刃有余,日前被宿迁中院评为“金牌调解员”。让我们来听听他的调解之道。
高效办案受欢迎
11月3日,当仲超调解成功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后,当事人吴某紧紧握着仲超的手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起诉前也能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没想到没有开庭您就给我们调解了,节省了我们不少时间,非常感谢!”
前年10月,吴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将行人贾某撞倒,造成贾某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贾某与保险公司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因未确定贾某是否构成伤残,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贾某到沭阳法院诉讼。沭阳法院对该案立“诉前调”字号,移送到设立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仲超完成鉴定材料核实后,移交鉴定评估中心并很快走完鉴定程序,后经仲超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依法解忧护和谐
仲超曾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年,又做了3年调解员,在审理和调解案件中积累了一些调解经验。擅长在短时间内分析矛盾纠纷的症结、厘清脉络,精确计算劳务损害、交通赔偿等纠纷中的赔偿费用。
2021年7月17日早8时,尚某在一所学校门口被吕某驾驶的一辆小面包车撞倒。经交管部门认定:吕某对这起交通肇事负全部责任。尚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吕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1万余元。
仲超接手该案后,把双方当事人约到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吕某是个外地司机,本来撞人就心虚,一听打官司更是害怕,所以当场同意对方提出的所有主张。仲超仔细审查了尚某提供的单据,发现有些单据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完全支持他的索赔主张,仲超耐心地给尚某讲解了法律规定。经过仲超认真的调解,吕某最后赔偿尚某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000元。
调解连起战友情
2022年12月30日上午,当仲超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之后,当事人葛某向仲超连连致谢。
2018年3月,姜某向葛某借款10万元钱做生意,还款期限届满后,葛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沭阳法院,请求判令姜某给付其借款及利息。仲超接手调解该案后,经了解得知,原告葛某和被告姜某以前在部队当兵时是一个连队的战友,关系一直很好,现因借钱问题闹起了矛盾。仲超把他俩约到调解室,对他俩说:“战友情是人间最珍贵的情谊,有首歌里不是唱‘战友战友亲如兄弟吗’,是兄弟就不能不讲诚信,是兄弟也不能把钱看得太重。如果因为几万块钱失去战友情就太不值得了。”仲超通过讲人情、讲友情,唤起双方对昔日在军营朝夕相处的回忆。在仲超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