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驱动 夯实依法治污“新高地”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10日A04
日期:11-10
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现的是法治之力、彰显的是治理之功。
南通依江傍海,据江海之会,扼南北之喉,素有“江海门户”之称,拥有长江干流岸线166公里,是万里长江在江苏奔流入海前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多样化的湿地景观,多元化的生态河流,多层次、有序化的生态布局等,决定了南通市在长江下游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肩负着重要使命和责任。五山地区从工业“锈带”到生态“秀带”的蝶变,凸显了依法治理的务实、社会治理的真功;全市生态环境从“局部好转”到“根本好转”,南通将治山理水做出了显山露水的文章。
民生为上,治污为要。坚持以系统观念实施生态环境综合防治,既是对依法治理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方法论。南通市委将生态环境列入“平安南通、法治南通、美丽南通”整体工程,紧扣生态环保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矛盾和重点任务,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全面有力的制度和法治保障。市委政法委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围绕“法治示范新高地、美丽花园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积极推进“平安南通”建设,让平安与美丽携手同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美丽南通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守牢底线、夯实根基。在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工程中,先后开展20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关停“散乱污”企业203家,未发生一起悬而未决的矛盾纠纷,提高社会对治理有效性与合法性的认同。
南通市中级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落到实处。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行政负责人先后赴南京法院、如皋法院、东台法院等地参加行政诉讼20余次。2022年共办理诉讼案件11件、被复议案件16件,未出现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实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总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的良好局面。四年多来,南通长江段共判处罪犯1524人。其中判处监禁刑571人,决定逮捕401人,判处罚金8460.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126.73万元,为保护长江生态筑牢法治屏障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南通检察机关坚持“专业化办理+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理念,创设三诉合一机制,建立气、水、废三位一体保护网,构建出江入海的检察屏障。坚持生态修复优先,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国领先,南通成为生态环境部基层联系点,这一工作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南通市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整合调用8个监测平台,汇聚120万条数据,入选国家网信办“区块链+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应用试点项目。
今年,瞄准打造“长江十年禁渔示范区”和“全国水域治理示范区”,南通公安机关全力防范化解涉渔安全稳定风险,强化水域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建设,重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为长江休养生息、恢复生物多样性保驾护航,切实服务“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通过“长江禁渔”“利剑斩污”等系列专项行动,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案件300余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整改环保问题150余处。南通市公安局获评“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战略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