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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9日A08

日期: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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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专题·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2民初9179号

唐跃: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志兵与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917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191号

程鹏: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程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19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193号

火文俊: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火文俊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1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192号

王玉照: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王玉照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1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190号

朱中华: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朱中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19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912号

刘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刘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958号

周玉明:朱东升诉周玉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1958号民事判决书、(2023)苏1081民初195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山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8137号

朱文彬:本院受理原告杨伟忠与被告朱文彬买卖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81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837号

王萍:本院受理原告唐明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3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0106号

陈风光: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763号

孙光磊:本院受理原告田林与被告孙光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968号

李孟阳:本院受理原告鼓楼区阔磊五金经销处与被告李孟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175号

盛德礼、盛长文:本院受理原告石祥元与被告盛德礼、盛长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352号

夏灿栋:本院受理原告周生丰与被告夏灿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277号

华强东旭模塑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焦春玉、周冠华: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吴宝国与被告华强东旭模塑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焦春玉、周冠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263号

马明喜、陈启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德银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3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11民初4111号

闾洋、倪士平: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市宿豫区金发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诉你们及被告张新华、朱建军、张书明、吴新楼、张书喜、庄太民、朱大忠、钱广华、傅斯成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执行措施告知书、申请破产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履行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1532号

刘洋洋:本院受理原告周欢欢诉被告刘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412民初115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833号

徐朋: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晨诉被告徐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9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779号

林惠容:本院受理原告孙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6299号

明庭钰:本院受理原告王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6299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015号

南京叁禾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华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5496号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唐海与被告刘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5496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2023)苏0102民初5496号民事判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2023)苏0102民初5496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569号

常子军:本院受理原告胡胜水诉被告常子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区法检大厦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920号

朱玉婷、戈素军:本院受理孟虎、吴志勤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462号

高国元、高光明:本院受理章玮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462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455号

郭林、朱维维:本院受理孟达维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54号

向海燕:原告黄家骏与被告向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直播告知书,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南京市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041号

王铁柱:本院受理原告张银霞与被告王铁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921号

吉章宪、姚敏、赵晓娜: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你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入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同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046号

王恩元:本院受理原告裴磊落与被告王恩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361号

许成亮:本院受理原告程秋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230号

芮茜:本院受理原告刘志星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3743号

王利辉:本院受理王小平与韦爱平、王利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184号

丁才福:本院受理邢益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414号

朱长青、李莉:本院受理原告唐书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亭湖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576号

张在阳:本院受理原告赵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亭湖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2501号

陈耐华:本院受理原告王亦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2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栽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345号

储儒琪:本院受理原告储启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4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栽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2847号

杭玮、杭海:本院受理原告刘婷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2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栽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130号

孙旭东:原告时小刚与被告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132号

孙旭东:原告管方方与被告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242号

夏咸林、江苏凯奇达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翠云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923民初4242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联系,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424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243号

夏咸林、江苏凯奇达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克扬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923民初4242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联系,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4243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515号

朱海滨、朱忠淮、刁成秀:本院受理原告杨保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纽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7941号

丁惠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长奎与被告丁惠明、宜兴天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82民初79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791号

魏广财:本院受理原告杜永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879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