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受偿 兴化破产清算新突破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7日A05
日期:11-07
所有债权人100%受偿!近日,兴化市法院依托全市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成功使破产企业财产大幅溢价,维护了包括26名职工在内的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
记者了解到,振扬公司濒临破产,所有的设备及存货在执行程序中已变价处置,名下仅有一处面积为5715.8平方米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信息。管理人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查询发现,振扬公司于今年1月8日以出让的方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955000元,振扬公司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但因公司经营问题导致振扬公司一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管理人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无果后,兴化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办证事宜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办证所需材料和程序,并建议管理人先行垫付土地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后,成功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振扬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经评估,该地块评估价值为195.38万元,而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振扬公司债权达326.25万元,振扬公司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财产变价程序。
8月,兴化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上线“企业破产招商引资信息”平台,企业破产处置信息得到了更广的推介,振扬公司也因此得益,通过该平台拍卖公告被围观8000余次,在竞价环节,竞买人先后竞价168次,成交价达到了407.38万元,溢价率达到108.5%。
因振扬公司财产在变价程序中大幅溢价,管理人在分配时,包括26户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在内的所有债权都得到100%清偿,管理人分配后剩余的财产也将返还给振扬公司。振扬公司出现了不符合破产的新情况,法院依管理人申请,撤销了宣告振扬公司破产的民事裁定。
据悉,这是兴化法院首例破产清偿率100%的典型案例,通过破产清算制度、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的良性运行,维护了包括26名职工在内的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有效化解了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