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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7日A03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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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2民初5985号

朱健华:本院受理原告蒋惠芬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5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325号

肖卫清: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144号

袁红江: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352号

刘春根:本院受理原告贾勇与被告刘春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4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39号

陈泽:本院受理原告贡保本与被告陈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40号

陈泽:本院受理原告吴得俊与被告陈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769号

吴传勇、王兰英:本院受理原告孙裕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128号

徐明昊: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富诉被告孙建琴、徐明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孟河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539号

林国龙:本院受理原告查骁杰与被告林国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1240号

于顺华:本院受理原告唐文英与被告于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597号

卢成光:本院受理原告姚远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338号

吕怀前:本院受理原告邹秀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4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797号

扬州市竹蜻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峰:我院审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4867号

李军:我院审理曹爱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2023)苏1002民初4867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3088号

蒋雯霏:本院受理原告于冠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858号

秦晓峰:本院受理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秦晓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620号

梦尧建材镇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长兴众大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梦尧建材镇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649号

江苏光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环科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瀛佐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瀛锦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枫杨海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盐城枫杨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汇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远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无锡远能耐火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及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2925号

杨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02民初2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777号

杨宝石:本院受理原告程东付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1民初6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2507号

左学志:本院受理原告丁承惠诉被告左学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更 正

2023年10月27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本报刊登的(2023)苏0104民初14124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与被告花蕾、陈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更正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