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8民初156号
淮阴区十七岁食品店:本院受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淮阴区十七岁食品店侵害作品著作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367号
王宾: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386号
刘兆娣、刘丹、刘怡宁: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兆娣、刘丹、刘怡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5862号
中健银座健身(江苏)有限公司徐州环球港分公司:本院受理张冰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269号
陈月兰、梅诗秋:本院受理原告陈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新十七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550号
张玲:原告张大同与被告薛安芹、张雪原、张玲、张晓新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1520号
上海惠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斯飞斯拓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州市鑫海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惠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斯飞斯拓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15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新房东南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市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新房东南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高新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3892号
王作富:本院受理原告刘爱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措施一览表、冻结反馈表、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4519号
唐玉荣、俞雪萍:本院受理原告温州玛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唐玉荣、俞雪萍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5274号
徐声利:本院受理原告卞永花与被告徐声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894号
扬州大章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锦泰出国服务有限公司、陈建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道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563号
黄挺:本院受理原告刘雪利与被告黄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555号
黄挺: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强与被告黄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566号
黄挺:本院受理原告程舒婷与被告黄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558号
黄挺:本院受理原告江昌辉与被告黄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480号
黄挺:本院受理原告刘洋与被告黄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4618号
天宁区天宁豪景时尚宾馆、朱辉、孟秉贤、张凤娣: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因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民终4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481民初8502号
姜忠平、曹大伟:本院受理原告溧阳市南渡经济实业总公司与被告常州乔尔塑料有限公司、姜忠平、曹大伟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495号
刘卫成:原告曹建兵与被告刘卫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4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714号
王志华:原告朱二战与被告王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