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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3日A09

日期: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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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23民初4963号

茆永霞:本院受理吴金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4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807号

沈廷圣:本院受理原告戚华与被告沈廷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548号

刘欢、陈丹平:本院受理原告黄冬与被告刘欢、陈丹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925号

赵文全:本院立案受理原告赵国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17187号

陈飞标:本院受理原告杨燕青与被告陈飞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陈飞标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江宁区金箔路658号)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983号

宝应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743号

叶得顺:本院受理原告陈扬与被告叶得顺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3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095号

徐超: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与被告徐超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4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600号

王兴勤、王天绿:本院受理原告马方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措施一览表、冻结反馈表、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5027号

吉大元:本院受理原告高宏途与被告吉大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509民初16161号

李海龙:本院受理了原告胡春凤与被告李海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