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的“温情审判”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3日A06
日期:11-03
10月25日一大早,一辆载着启东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和书记员的警车驶进启东市中医院。“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原来,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被“搬”进了医院住院部的病房里。
今年8月,从事装修工作的顾先生起诉至法院,称自己从2020年5月起,承揽了一套住房的装修工作,装修的主家为沙女士。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装修结束后,顾先生迟迟未收到装修款,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沙女士支付4936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收到该案后,民二庭员额法官高粱健立即着手查阅卷宗,调查了解案情。在诉讼材料送达过程中,却发现被告沙女士因患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无法到法院来开庭。为尽早化解双方矛盾,高粱健来到沙女士的病房,详细了解了沙女士身体状况及医院的情况,询问其是否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诉讼。
经过双方同意后,高粱健决定就地办案,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庭审中,沙女士在病床上参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近年来,在支云网络庭审持续发展的同时,启东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把巡回法庭搬到学校、医院、当事人家中等。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法院人文关怀,以“和风细雨”取代“疾风骤雨”,保障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