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需惩防结合 综合治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2日A07
日期:11-02
盐城市海岸线长582公里,境内河湖密布,渔业相对发达。该市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度重视,但仍有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在休渔期非法捕捞,严重影响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需引起重视。
认识不清、工具易得致犯罪行为多发。刑罚惩治力度不够致犯罪成本较低。办案标准不统一致犯罪治理变难。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非法捕捞案件发生,笔者认为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统一执法办案尺度,尽快出台案件处理标准。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前科劣迹、手段、次数、捕捞数量等,确定报捕、批捕、不起诉、起诉的相应标准以及量刑建议的提出档次,统一执法尺度,提升诉讼效率。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建议加强对职业化、团伙化非法捕捞犯罪线索的摸排,以及重大非法捕捞案件的办理,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普通渔民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犯罪情节都相对轻微,应以教育引导为主,刑事打击为辅。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对已办案件的研判分析,通过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为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治理乱象出谋划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海洋保护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