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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2日A05

日期: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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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仲小平)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在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基础上,系统把握“量与质、领与导、放与管”的辩证关系,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实质办案、示范教研、科学管理”为重点,抓紧抓实“业务领导”,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实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把握“量与质”的关系,坚持“实质办案”。去年以来,6名入额院领导共“沉浸式”办理案件330件,避免浅表化办案问题。紧盯“钉子案”开展“拔钉行动”,“大要难新”案件比例上升至71.8%。今年初,在全省基层院中率先完成公益诉讼“六长出题”工作,并由检察长直接领办,获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把握“领与导”的关系,坚持“示范教研”。结合“青蓝结对”工程,选择有潜力的青年干警配合入额领导办案。入额院领导同时担任“业务导师”,通过毫无保留的“传帮带”,促进解决“不专、不会、不敢、不力、不精、不强”等问题,培养形成全省未检标兵、案管能手等骨干人才矩阵。入额院领导分别领衔一个办案团队,明确办好一批案件、培养一批典型等“四个一”要求,推动领导办案从“一个人在战斗”变成“一群人在战斗”。

把握“放与管”的关系,坚持“科学管理”。在入额院领导办案中坚持“放权”与“管权”相结合,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由检察长“直接抓”,努力破除案管部门“不敢管”的问题,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方式常态化指出存在问题,切实管好“领导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每月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办案类型、数量以及质量、效果等,进行集中“晾晒”。同时,通过设置本地化评价指标进行全过程、多维度评价,集中“打分”,突出正向激励和反向检视,并全部记入司法档案。